2022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已开始,参照《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理工【2021】96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公开公正。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校2022届毕业的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国家和集体大事,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体健康。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两次以上;在校期间获得各类奖学金两次以上;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评选细则 (以下各项得分=百分制打分×百分比)
(一)思想政治表现(10%)
该项基础分为60分,有下列情况: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党组织中担任的职务/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优秀/组织参与党建工作的获奖情况,如:优秀党建案例、优秀调研报告、党校优秀学员等,各单项加10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及党组织获奖由所在党支部书记确认。
该项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供材料及实际情况打分(百分制),得分=打分×10%。,
(二)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情况(30%)
校级荣誉称号包含并不仅限于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团员干部/志愿者,原则上指加盖学校公章及校级组织公章的各类荣誉称号,其中市级荣誉须盖有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团市委等市级党委、政府部门印章。校级须盖有校党委、上海理工大学、校团委印章。(其中研工部、学工部、学院党委、学院行政、学院团委印章属于院级荣誉,不算为加分项)。所有内容需提供证书。该项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供材料及实际情况认定后,按照每项校级荣誉加5分,市级荣誉加15分,国家级荣誉30分。
该项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供材料打分(百分制),得分=打分(百分制)×30%。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20%)
在校期间必须获得各类奖学金两次以上。所有内容需提供证书。
1.成绩以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导出为准;
2.绩点换算:3.0以下(不含3.0 计60分);
3.0-3.5(不含3.5 计65分);
3.5-4.0(不含4.0 计70分);
4.0-4.5(不含4.5 计75分);
4.5以上(80分)
3.四、六级成绩:通过六级20分,通过四级10分,机械中德专业该项也可以根据德语登记打分。须提供证书。通过德语B2/德福TND3的14分及以上德语六级/英语六级为20分,通过德语B1/德语TDN3的12-13分/德语四级/英语四级为10分
该项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供材料打分(百分制),得分=打分×20%。
(四)课外科技创新(20%)
课外科技创新包括在校期间参与互联网+、挑战杯、机械创新大赛等A类赛事获奖情况。所有内容需提供证书。根据参与者人员贡献度,按10:6:4:3:2分配。多于5人的队伍,第五人以后按0.5分计。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30分,二等奖(银奖):20分,三等奖 (铜奖):10分(同类竞赛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上海市(含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该项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供材料打分(百分制),得分=打分×20%。
(五)导向因素加分(20%)
截止2022年3月21日前已确定毕业去向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毕业去向含研究生录取、签订三方协议、拿到出国offer),满足条件加20分。
该项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提供材料打分(百分制),得分=打分×20%。
(六)补充说明:
1.若评议总分相同,则根据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级别作为附加评判的依据。
2. 对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对学校建设有特殊贡献的同学志愿者、应届退伍且受部队嘉奖以上奖励(学院需审核嘉奖奖状原件)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不占用学院原名额,但须符合评选基本条件,需在上报统计表中名单列于最后并在备注栏标示。
3.请于3月21日17:00前向辅导员递交纸质版《2022校优毕登记表》,附有关申请的纸质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明、语言等级证明和学术创新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2022校优毕汇总表》。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周蓉 田雪源 李屹
联系电话:021-55270718、021-55270617
联系地址:机械学院337、336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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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