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完成海外学习、实习后回到上海理工大学,等收到海外学习成绩单或实习证明之后,在上海理工大学官网—学生海外学习—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新版“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奖学金”学生申请表,并在所属学院签字盖章以及申请表所示相关部门签字盖章之后,把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到国际交流处304,由学院及国际交流处对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请名单及资助额度进行审核,经审核和公示之后发放到学生个人农行账户。
注:与申请表一起递交的文件包括:
1、 国际机票电子行程单或发票
2、 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3、 海外学校或实习机构的成绩单复印件或实习证明复印件
4、 学习总结500字(附在申请表内)
*请务必将文件一次提交齐全。
特别提示:每位学生在同一学段(指专科、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只能享受一次资助,校际合作项目中任何一方设立的奖学金等同政府资助,不同时获得。
注:以上通知为转发国交处通知,适用于我院交流生、国际合作班学生,由学生自行申请。2021年度的申请截止日期是十月底,如有疑问可拨打国交处刘老师电话:55270620.